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和2023年立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4]27号)《学院关于开展2024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2025年度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结项范围
2024年立项省级、校级项目
二、结项要求
1.创新实践项目结项要求
(1)科技发明类项目应对实物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有1个能够演示的模型(产品),或至少有1项学生排名第一完成的论文(专利成果),或形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成果报告(包括研究计划、研究过程、解决的问题与技术等)。
(2)人文社科类项目应对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调研报告以及实践推广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具有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1篇,或形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实践过程支撑材料详实)和实践推广报告。
(3)公益实践类项目应对公益实践活动和社会支持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具有年度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报告(实践过程材料详实,5000字左右)及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2.创业孵化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前,已在本省行政区内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主持人须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负责人,应有对外实际运营的业绩。
结项成果应为立项以后、项目培育期内取得的成果。培育期为一年,如未达到结项要求,可申请延期一年。期满仍未达到结项要求,将予以通报,并作撤项处理。
与项目紧密相关的成果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表彰主体为本项目学生团队,非个人成员),经项目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可直接结项。
三、结项程序
1. 采用无纸化评审方式,无需现场答辩。项目负责人于11月24日前将结项材料上传至投智圈(https://www.xytzq.cn/“2025年项目结项”),逾期将不再接受结项申请。结项材料包括:《结项验收表》(PDF格式)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结项汇总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48578703@njitt.edu.cn,同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结项汇总表》(盖章)、《结项验收表》(骑马装订)一式两份交至明德楼418,联系人:付老师13585124996。
2.11月30日前组织专家审核结项材料,向省教育厅报送结项情况,公布结项结果,发放证书。
基础教学部(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