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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职责

[浏览次数:149   最后修改时间:2025-09-10]

1.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顶层设计和管理。统筹协调各二级院系和学工处、团委、教务处、科技处、招就处等职能部门的双创教育功能,制定并组织实施创新创业指导工作规划,制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制度,部署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工作。

2.负责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负责开展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建立线上线下完整的创新创业课程内容和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负责协助教务处对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和教学工作量认定工作。出台有关激励机制和管理办法。负责定期开设创新创业实践班、特长班。

3.负责学校创新创业研究。做好创新创业科学研究和教育研究工作,开展创新创业类课题研究。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负责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双创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

5.负责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教育部、各级政府和学会(协会)举办的以创新创业竞赛为主线的大学生竞赛的组织、训练、竞赛和创新项目培育等工作,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

6.代表学校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的合作,承接政府、企业的创新创业有关培训任务。

7.负责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8.完成学校或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